国际院士联合体科研试点示范单位
建设指导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国际院士联合体”综合性创新服务平台的作用,使更多的院士、专家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促进中国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国际院士联合体决定面向全国,在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国际院士联合体科研试点单位”和“国际院士联合体科研示范单位”。
一、“国际院士联合体科研试点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在地区经济或行业中有重要地位的规模以上企业;
2、企业生产运营运行正常,各项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
3、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可供合作的技术项目;
4、建立科研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较为合理的研发创新团队;
5、单位领导对“试点单位”工作高度重视,能够为院士、专家及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科研合作项目的资金投入;
6、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科研试点单位”工作高度重视,给予大力支持。
二、“国际院士联合体科研试点单位”申报审批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国际院士联合体科研试点单位申报书》,同时提供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作为附件;
2、国际院士联合体科研试点单位专家工作指导委员会派员现场考察调研;
3、国际院士联合体常务委员会初审评定;
4、国际院士联合体协调管理单位世界生产率科联中国分会院士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挂牌。
三、“国际院士联合体科研试点单位”业务重点
1、企业现有技术产品创新、升级换代;
2、承担国际院士联合体院士专家课题项目的研制、小试、中试;
3、项目立项申报,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资金支持;
4、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和技术培训;
5、为企业提供科技咨询服务、技术难题攻关。
四、“国际院士联合体科研试点单位”升级为“示范单位”条件
“国际院士联合体科研试点单位”达到一定条件时,可以申报升级为“国际院士联合体科研示范单位”。提升的条件标准:
1、强有力的创新研发团队已形成;
2、科研试验设备、设施比较齐全,研制生产工艺配套齐全;
3、课题研究项目,经过小试、中试成功,具体产业化推广条件;
4、“试点单位”已具备成为向社会推广的示范典型。为了扩大产业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试点单位”可提升为“示范单位”。
5、“试点单位”升级为“示范单位”的程序,同“试点单位”申报审批程序相同,先填《申报书》,然后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核批准。
世界生产率科联中国分会
2018年12月